住建委、房管局或市政管理部门快来帮帮我们吧
<!----><style type="text/css">html{font-size:375%}</style><link href="https://pic.app.ytbbs.com/static/publish/css/style.css?v=20240712" rel="stylesheet" position="1" data-qf-origin="/static/publish/css/style.css?v=20240712"><!-- 付费贴--> <div class="preview_article "> <!----> <p>烟台头一个!奇葩供暖决策!招商依云水岸,一个小区,搞区别对待,分三种供暖模式,怕一期入住率达标,把一期和商业公寓划为一期,收取高价供暖费,每平方四十五元左右,为了二期达到入住率具备供暖需求,找借口分割出去划到二期的,两栋入住率低的楼,避免减低他们的入住率,不知道二期住着从政的,还是有什么大人物,这么不合理的要求,竟然被供暖监管部门认可并且实施了!社区扬言我们要是要求一期二期共同计算基数,二期能把一期业主“吞了”,在公然制造群众分化,制造对立矛盾!另综合执法局不作为!对于小区不合理的基数计算不管不问,一个小区两种供暖价格,三个供暖政策,对之前的基数计算的错误行为,至今不予改正!导致这两天降温,我们在没有暖气的家里都被冻感冒希望秉公负责的市委领导,尽快解决我们六十多户至今没有供暖的难题!取消不公平的对待!低温天气老人孩子,正在眼巴巴的盼着你们,尽快彻底解决,这个年年供暖难的问题!</p> <!----></div> 我们统计供暖是否多交热损费,就算是同一个楼,都是一个单元一个单元统计。这个单元够了,这个单元就不用交热损费 希望这条帖子市长能看见,为基层人民办点实事 发帖辛苦啦,打赏奖励! 没有用,依云水岸,中冶沁海云墅入住率都低,赶快卖了搬走才是正途 山东省供热条例 第十九条 供热用热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。供用热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供热面积、供热时间、供热质量、收费标准、交费时间、结算方式、供热设施维护责任、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。对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,组织供热主管、发展改革等部门和供热企业主动服务,采取多种措施,满足用户的合理用热需求。
究竟是谁在其中作梗?使得公正、公平变成了偏向利益的天平?
广大业主正常的供暖需求为什么没有人站出来主持正义?
如文中所言“社区扬言……”,这是在解决问题还是在制造群众的分化?作为一个基层的公职人员是为人民服务,还是为部分特权人员服务?这是要讲社区推向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吗? 为什么一个小区俩供暖价格呢?全国恐怕也没有这样的吧 希望有关部门及领导看到,为老百姓办点实事,现在那么冷的天,家里老人孩子都冻感冒了。 每年都要业主去找,政府应该协调个办法,不要让业主为了民生问题而奔波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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